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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通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3#码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1 浏览次数:3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舟山通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3#码头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舟山市岱山县秀山岛东北部

项目概况:对已建3#码头进行改造,由舾装码头改为件杂货码头(兼顾舾装功能),在3#码头东、西两侧各新建一个2000kN系缆墩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后的码头可满足8万吨级船舶靠泊要求。

工程概算总投资115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陆域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主要海域环境敏感目标见表2。

1陆域环境敏感目标

编号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与厂界距离/m

与项目距离/m

东经

北纬

1

秀东行政村

海岙自然村

122°11'12.08

30°11'34.99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

153

1433

2

小蚶自然村

122°11'11.91

30°11'9.51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W

238

1653

3

九子自然村

122°11'17.30

30°10'41.07

居住区

人群

一类区

SW

975

2125

4

三礁自然村

122°11'3.10

30°10'33.62

居住区

人群

一类区

SW

1283

2511

5

金沙湾雅墅

122°12'3.63

30°11'6.23

居住区

人群

一类区

S

243

757

6

望海茗苑

122°11'46.32

30°10'50.15

居住区

人群

一类区

S

650

1383

7

星海绿苑

122°11'35.59

30°10'46.34

居住区

人群

一类区

S

694

1583

8

南沙嘉年华

122°11'54.46

30°10'40.61

居住区

人群

一类区

S

965

1635

2 海洋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敏感目标

保护目标

方位

与厂界距离/m

与项目距离

1

秀山东南湿地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系统

S

293

831

2

岱山秀山东游憩用海区

沙滩

S

841

1768

3

秀山湿地保护小区

重要湿地

W

2332

3477

4

东海带鱼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

渔业资源

E

800

1292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施工人员主要依托现有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后方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工程在施工场地机械冲洗废水采用沉淀-隔油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循环使用于设备冲洗,或用于喷洒道路及施工场地,隔油处理产生的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过以上处理方式处理后不会对工程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本工程施工场地设置泥浆池,施工过程中钻渣泥浆泵送至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废弃泥浆进行沉渣干化处理后委托外运处置,处置后不会对工程附近海域环境产生影响。工程施工产出的悬浮泥主要集中在工程附近区域。由于泥沙沉降的原因,离工程区越远,海水中悬浮物浓度增量越小。全潮情况下浓度为10mg/L的包络面积为0.071km2,浓度为50mg/L的包络面积为0.016km2,浓度增量大于100mg/L的包络面积为0.005km2。

运营期本工程在现有定员的基础上进行工作人员调剂,不新增人员。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与改造前不发生变化,依托后方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码头面初期雨水量改造前后不会发生改变,废污水经平台四周围堰阻隔、集水沟收集,并依靠重力流排入污水收集池,定期运至企业后方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1)流速、流态影响分析结论

系缆墩位于码头平台东西两侧,处于其流影区内,且海床高程较高,与外侧海域相比涨、落急时流速明显偏小。涨急时左侧系缆墩处潮流为漫滩流,而右侧则处于漩涡结构的回流边缘,落急时左侧系缆墩几无潮流通过,右侧系缆墩处则为贴岸流动。工程实施后流速流态变化主要发生在系缆墩周边,流速变幅为0.005 m/s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工程区附近50m范围内,未对工程周边海域流态产生明显影响。

(2)冲淤变化影响

工程实施后,受桩基阻水影响系缆墩处呈现不同幅度的淤积。右侧系缆墩处的淤积幅度相对较大。工程实施后首年,左侧系缆墩平台处淤积幅度在0.15 m左右,平台周边30m范围内淤积幅度在0.03m以上。右侧系缆墩处淤积幅度在0.15m左右,平台西南侧约80m范围内淤积幅度在0.03m以上。工程实施后两年即达到冲淤平衡,平衡后右侧系缆墩平台处淤积幅度在0.20m左右,平台西南侧约70m范围内淤积幅度在0.05m以上。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包括扬尘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运行尾气。建筑材料应采取洒水、覆盖防尘布等临时措施保存,减少其扬尘影响;备料施工作业场也应设置于场地开阔的位置。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不显著。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考虑到施工海域相对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良好,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工程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营运期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环境质量标准值,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区与居民敏感保护目标金沙湾雅墅的最近距离约为770m,且有山体阻挡,因此,本工程建设施工排放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施工噪声将随着建设施工的结束而停止,这种影响持续的时间是短期的。但为减缓对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噪声干扰,建议夜间不要安排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夜间施工须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本工程200m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工程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实施造成的底栖生物永久性损失量为0.012kg,底栖生物一次性损失量为0.095kg。一次性损失的生物可以在工程完工后后随时间的推移得到恢复。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导致成鱼损失量约2.76kg;鱼卵损失量为5.46×103个,仔鱼损失量约5.56×105尾。悬浮物浓度增加造成渔业资源的损失量为一次损失量。悬浮泥沙对渔业的影响不是永久性不可逆的,而是短期可逆的,会随着施工结束而逐渐恢复。

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灌注桩钻渣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码头的施工建设会残留一定量建筑垃圾,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后方陆域应建设泥浆池,施工过程中钻渣泥浆泵送至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周边海域,沉渣干化后外运处置。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过本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收集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为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焊接废料、生活垃圾和废油漆桶等,其中废油漆桶为危险废物运至危废库暂存,委托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固废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没有产生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3。

3 环境保护设施与对策措施一览表

污染/影响因素

生态资源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治理效果、执行标准或要求

施工期

废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后方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

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拟采用沉淀-隔油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循环使用于设备冲洗,或用于喷洒道路及施工场地,

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场地配置泥浆池,施工过程中钻渣泥浆置于泥浆池内,清理的泥渣干化后综合利用,不得排放至施工海域。

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

废气

粉料建材如黄砂、水泥、渣土等不得露天堆放,应置于棚内或用篷布遮盖。

运输车辆的物料、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

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维护,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噪声

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降噪处理。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打桩等高噪声工程作业施工。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施工建设产生废弃建材,主要包括废钢筋、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废弃建材进行分拣,实现废弃建材的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施工期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钻渣经沉淀干化后外运处置。

降低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生态

采用增殖放流等方法进行生态补偿。

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尽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悬浮泥沙的产生量。

加强施工期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严禁向海域排放含油废水。

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做好施工期间周边水质、生态等海洋环境的监测,及时掌握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周围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必要时对施工工艺和时段进行调整。

减轻工程实施对海域生态的影响

运营期

废水

码头工作人员依托后方厂区的生活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厂区污水入海排污口排放。

建设容积不小于150m3的初期雨水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废气

严格执行本工程码头舾装生产工艺操作规程,且码头面仅进行舶舱内焊接及手工刷漆等作业,不进行喷砂、喷涂等作业。

定期对焊接点附近的散落粉尘进行清扫,防止粉尘扩散。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噪声

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降噪设施,操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噪声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固体废物

码头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4-2001)妥善贮存,定期送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风险防范

树立安全观念,要求船舶严格遵守航行规则;设立溢油事故的监测、防止扩散、回收和处置的设备和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

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海域管理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浙江省、舟山市各类环境功能区划。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必须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和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努力减少因本工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程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船舶溢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该项目在今后的营运过程中,建设单位应遵循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持续提升自身的安全运营管理水平和污染应急防备能力。在此基础上,该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承受,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通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岱山县秀山岛舟山通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斌燕联系电话:1366671610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地址:舟山市临城体育路10号A16幢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367580808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电话:0580-4476840

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7号A3楼5楼

附件:

1.3#码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2.公众意见表

 

公告发布单位:舟山通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3#码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