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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6 浏览次数:5324

因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舟山校区)坐落在海滨城市——舟山群岛新区,占地58公顷,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坚持“高起点,强辐射,可持续,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依托国家舟山海洋经济新区的区位优势和浙江大学多学科综合优势,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本科生、研究生及高层次继续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积极优化人才培养体系的设计,加强课程体系的建设,大力做好国外优质师资的引进工作,逐步推进全英文教学。形成了一个在海洋科学与工程方面具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研究机构。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是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联合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位于浙江省舟山市,为自收自支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中心主要从事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船舶与港航工程、传统海洋产业升级改造、新兴海洋产业培育、海岛开发科技示范、海洋文化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科技支撑体系,以及涉海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及成果推广转化应用服务。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引进和培养高端技术人才,服务于国家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户籍要求

年龄要求

备注

医护人员(检验岗位)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基础医学类、临床检验诊断学

户籍不限

 

1981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2年以上检验相关工作经历

 

实验设备维护及采购

1

工商管理类、海洋科学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 


信息情报服务

1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海洋科学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

出国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经历或英语六级460分以上。

注:本次岗位的工作地点为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海洋学院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zoceanc.zju.edu.cn)。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网站(http://oc.zju.edu.cn/chinese/)。

其中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和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请将以下报名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zhangxl6677@zju.edu.cn ,过期不予受理报名。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医护人员(检验岗位)的,须提供检验工作经历证明;

4.报考信息情报服务岗位的,须提供英语六级成绩证明或国外工作(学习)相关证明。

5.《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一寸彩照(见附件)。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六、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操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实操对象,实操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其中笔试、实操、面试满分均为100,所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40%, 笔试、实操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工作由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操作及面试环节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及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本次招聘岗位纳入浙大舟山海洋研究中心2016年用编计划。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92359, 13588141399。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