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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博士后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1 浏览次数:2985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联合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于2010年2月正式注册成立,位于浙江省舟山市,为正县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中心主要从事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新兴海洋产业培育、传统海洋产业升级改造、涉海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通过国家创新能力平台建设、与企业共建技术研发中心等方式,服务于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和地方产业发展目标。

中心建有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海洋生物综合利用、船舶工程与机电装备、海洋工程设计,海洋资源(筹)等研究所,及摘箬山岛建设处、科技成果推广处、综合办公室等内设科室。

中心建有海洋工程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龚晓南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洋装备试验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浙江省水产出口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海洋工程材料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拥有海域使用论证乙级资质、海域价值评估试点单位资质等省部级平台。建有1800平方米的专业实验室,2500平方米的共建实验室。建有海产品冷冻技术、海洋生物酶产业化中试基地。

为更好地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引进和培养高端技术人才,服务于国家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计划

专业

人数

具体要求

学历

外语水平

论文

其他

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1

本科毕业于“211”工程大学,并获得需求专业的博士学位。

大学英语六级

SCI、EI发表或收录≥1-2篇


生物工程(酶工程方向)

1


药剂学

1


药理学

1


机电相关专业

1

从事过液压元件开发或液压系统设计者优先

化学、化工、材料

1

1. 35周岁以下。

2. 有涂料开发及工程应用经验以及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海洋环境、物理海洋学

1



经济、管理、物流

2


发表或收录论文2篇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招聘计划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作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均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有意者请填报《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应聘博士后报名表》(见附件),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zjdxzshyzx@126.com。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博士后考试时间和地点。

五、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工作由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薪酬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疑义的,办理博士后聘用手续。博士后年薪10-15万(含福利、奖金、补贴、社保、公积金、税费等),提供人才公寓房。

博士后出站后,经考核合格的,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可与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八、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负责解释。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体育路10号5-7楼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联系电话:0580-2186309,传真:0580-2186317。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